国能日新昨日晚间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截至今日收盘,国能日新报73.51元,跌幅1.95%,总市值72.96亿元。
根据预案,国能日新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国能日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6,386.4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管理平台、多应用场景下电力交易辅助决策管理平台、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发平台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国能日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截至预案公告日,国能日新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前,国能日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雍正直接持有国能日新股份26,631,087股,占国能日新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6.83%。丁江伟直接持有国能日新股份8,803,358股,占国能日新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8.87%。雍正、丁江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国能日新股份35,434,445股,占国能日新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5.70%。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29,774,904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能日新的总股本为129,024,586股,雍正直接持有国能日新股份26,631,087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能日新总股本的20.64%,雍正仍为国能日新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国能日新实际控制人雍正及其一致行动人丁江伟合计持有国能日新股份35,434,445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能日新总股本的27.46%。
国能日新表示,为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的稳定性,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视市场情况控制单一特定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的认购上限,适当分散特定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从而保证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国能日新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国能日新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旨在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深化“源网荷储一体化”战略布局;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扩大市场份额;建设一体化研发平台,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服务能力;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国能日新于2022年4月2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1773.00万股,发行价格为45.13元/股;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伍俊杰、陈超。
国能日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0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12亿元,比原计划多3.67亿元。国能日新2022年4月21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3.45亿元,分别用于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
国能日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8840.75万元,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7522.51万元,其中保荐费200.00万元,承销费7322.51万元。
2022年,国能日新实现营业收入3.60亿元,同比增长19.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8.21万元,同比增长13.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26.11万元,同比增长6.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35.61万元,同比增长33.57%。
2023年一季度,国能日新实现营业收入8231.46万元,同比增长35.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60万元,同比增长96.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8.73万元,同比增长76.8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53.65万元,上年同期为-1896.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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